相关问答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使用操作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其所有人应当到原证照核发机构办理补、换领证照手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在核准的维修等级范围内开展业务,保证维修质量;发现维修的农业机械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告知送修人。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填写维修记录,维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并接受农业机械作业者的咨询和投诉。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跨区作业者提供通行便利和服务,维护作业秩序,保障作业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跨行政区域作业的农业机械、运输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的车辆,凭省级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跨区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实行以日常巡查和抽样检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9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1,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