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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用于买车,该车属于获得彩礼一方,也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因为婚前获得的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车仍属...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彩礼(陪嫁,聘金,随礼,物品,费用)等的返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以结婚为目的,双方互送彩礼以及花费的费用等而最终未达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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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上述特征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所以在实践中,首先要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彩礼范畴。只有赠与的礼物才能称为彩礼,以证明婚约的成立。一方亲属赠与另一方的财产不能全部认定为彩礼,全部要求返还;判断是否是为了婚约的成立而赠送的,应当遵循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举证责任由主张方承担,但判断是否完成举证义务,可以参照当地习俗和居民生活水平来判断。如果彩礼双方都花了,就没有分割问题;如果已经转化为个人物品,属于个人所有;如果转化为婚后购买的其他物品,需要证明出资是彩礼金,要求贡献多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原则上彩礼是不会返还的,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要求返还财产。第一,他们真的没有一起生活过,第二,他们因为给彩礼而生活困难。
由于结婚礼金的特殊属性,在具体分割时,法院一般会结合民间的传统习俗与人情世故以及举办婚礼的具体花销等做出判决。具体说来:一是结婚礼金虽然是一种赠与,但不同于一般的赠与。依据我国民间习俗,收礼人在送礼人操办有关喜事时是应该返送的,即“回礼”,说明礼金具有礼尚往来的“人情”因素。因此,在结婚礼金的分割问题上要予以考虑,可以参照“谁的亲友所送谁负责返还谁享有权益”的原则分割。当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一旦纠纷发生,当事人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能均分之。二是操办婚礼毕竟需要花费不少的资金,特别是在操办酒席、置办婚车等方面花销较多,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对此予以合理考虑,理应将这部分的花销从结婚礼金中适当扣除,以体现公平公正。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或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配; 3、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彩礼的分配的,依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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