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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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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应当关注你与前夫的离婚协议至于担保债务若在婚姻存续期发生,应按法律规定执行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协议中关于住房归你后,其价值一半是否明确约定是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若明确,房屋用于担保处置一半后,你前夫所谓的抚养费已不成立 因此,你可以起诉前夫付抚养费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前夫补偿从离婚当时2007年12月到现在的抚养费 建议:为了孩子,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为好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一方或双方的情况和抚养能力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可以提出变更孩子监护权的要求。变更儿童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谈判失败,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的判决变更。那么,起诉变更监护权需要什么条件呢?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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