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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承租人已去世,未变更户主姓名,是可以迁移户成员户口的。在迁移时,你可以一并申请注销原户主户口,并申请设立新的户主。迁移不影响变更户主。...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你爷爷对该房屋享有的只是使用权。对这个房屋来说,不是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去世后是不发生继承的。按照相关规定,公房承租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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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租房不涉及继承问题,仅涉及承租人的变更,在实践中,房管所为了防止纠纷,一般要求取得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后才可以变更承租人。所以,房管所要求的这个“放弃继承权声明”是不准确的,应当是“家庭成员同意变更承租人承诺书”更为准确。 2、鉴于,你们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是该房屋的实际承租人,同时要求房管所协助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 3、因你的户籍在此房屋,且系原承租人的唯一共居人,在其它地方没有住房,所以依据相关规定。你是唯一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诉讼的话,对你比较有利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房租租赁税金一般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必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可以继续承租房屋;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2、就你所说的情况,其余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公房动拆迁补偿款一般在承租人和同住人之间分配,所以四个子女不一定都能够享有相关权益。公房动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是实践中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建议早作应对。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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