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1998年3月1日起,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所得税按分期预付,纳税按多少退款原则按年结算。所得税没有扣除的问题。根据您公司的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后的金额乘以25%纳税。 二、可扣除的税金不多: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金额、农产品收购发票认证税金额、运输发票金额的17%,饮食发票和礼品发票不能扣除。
1、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是月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r(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r(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r(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r(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r(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r(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4人已浏览
775人已浏览
791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