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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登记在儿子名下,是父母全款出资购买,那么住房就属于儿子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不参与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归男方一人所有。车辆不属于...
首先尊重死者遗愿,对于死者留有遗愿的尊重其遗愿;对于死者未留下遗愿的,由于死者去世前尚未结婚,与其未婚妻的婚姻关系不存在; 该房产应视为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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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套房子是你亲生父母的共有财产,你有权先就你母亲的遗产进行继承。如果将来你的父亲不留下任何遗嘱,或其生前不进行赠与的情况下,这房子你仍有份额。针对你所说的,他们再离婚时,因为其是你父亲婚前财产,所以她无权分。房产证加名字,那要看是否基于继承。你可以直接去房管局询问。但据我所知,更换户名,一般是需要继承权放弃的一个公正的。
是的,父母将自己共同拥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与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子女姓名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 由于房屋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转移登记办理。如果权利人确实想加孩子的名字,应该和孩子一起申请转移登记。 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共同申请房屋转让登记。
我看了以上的回答。产权的确定,首先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根据出资。法律规定,谁出资谁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婚后你挣的钱不是你的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钱用于买房了,那么房子的份额有配偶的一半。除非你约定婚后所得各自所有。如果没有约定,即使你把钱转给父母再买房,对方可以证实这一点的,仍然可以主张并被确认有他的份额。我认为,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坦诚的做一份该房产的产权约定。你可以和他约定为你个人所有,并把出资由其是父母给的多少钱写清楚。然后对这个协议进行公证。如果不能做到这样。你可以参考其他律师的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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