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减刑后的刑期的规定有: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为原判刑期的一半;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
见《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那怎样认定确有悔改表现呢?具体有以下四点:(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与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犯罪等犯罪,不积极返还赃物,协助追回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在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有悔改表现。那立功表现是指什么情况呢?有六种情况,即(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3)有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的其他重大贡献。
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 1、可以减刑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应当减刑的规定:如果属于在监狱内、或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872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