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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此致人民法院(注解:此处应填写申请人请求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在辖区,并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附: 1、不...
写作内容 1、首部 (1)标题;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 (4)必须写明要求保全财产的总金额,如无法计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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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装潢诉讼案件原告方通常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达到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要求写明保全的理由,即为什么保全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及、、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那么具体应该如下申请:第一、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并且由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那么担保物可以是现金、房产、担保公司的保函、保险公司的保险;第二、财产出现损失危险。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的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以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三、申请保全仅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属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于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的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四、向有管辖权的申请;第五、法院作出裁定。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4、法院接受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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