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是唯一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破裂,具体...
《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有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后便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纠纷中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1、法院经过调解夫妻双方放弃离婚的。 2、法院经调查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可以不准予离婚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夫妻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