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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一般是60日内出结果,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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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30日内、个人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劳动部门在收到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对结论无异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60日或90日内由专家或诊断机构出具诊断和技术性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如此计算,一切顺利的话,在150日内可以出结论。 在工伤认定后,病情相对稳定时,尽早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早申请,早维权,减轻家庭负担。 祝你早日康复。
伤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一般一个月左右。《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鉴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结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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