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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如果用人单位不服该鉴定结论的,是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5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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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工伤评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工伤评级的方式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评定可以有两种方式:(1)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2)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评定。当事人如果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有如下做法: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三、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1)肋骨工伤鉴定标准十级的标准: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九级的标准: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八级标准:12肋以上骨折。在上述的资料当中,对于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鉴定的问题,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可以看出,肋骨5根骨折的话一般鉴定标准为十级。当然,如果大家在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到鉴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单位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鉴定。
为农民工先办理工伤保险的使用者,必须为所有招聘的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使用者支付,农民工个人不支付工伤保险费。
1、劳动者、用人单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分级原则为为: 十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多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局部不可以自理。 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大多不可以自理。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绝对失去,其它器官不可以代偿,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绝对或大多不可以自理。 2、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3.1劳动能力鉴定。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 3.2医疗依赖。工伤致残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后仍不能脱离治疗。 3.3生活自理障碍。工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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