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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
如果警方批准取保候审,就会办理相关手续并释放被取保候审的人。 取保候审是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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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没有最短期限的规定,如果办案的司法机关认为符合取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随时撤销取保候审措施,与其他人是否结案是无关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所以你现在就可以请律师辩护的,不需要等一年的期满。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你现在是不能出国的。 4,在公安机关没有确定你不构成犯罪而撤销对你的刑事立案之前,是不可以提前解除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符合规定就可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当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时,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2、若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在期限届满前应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3、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4、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执行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执行刑罚的同时,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5、执行机关应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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