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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复议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依法进行,有法定的程序。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复议申请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此外,本款的规定取消了行政复议条例关于延长期限需要申请批准的程序,规定障碍消除后期限继续计算。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效率,有利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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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救济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而申请的法定救济,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事由,不得受理。所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不是绝对的”,是指:其一,行政主体在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发现其行为违法或不当,其纠正不损害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可以自行纠正;其二,行政主体在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发现其行为违法或不当,或者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改变或撤销相应行为,尽管这种改变或撤销会损害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在给予无过错的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以公正赔偿或补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改变或撤销相应行为;行政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要求行政主体改变或撤销相应行为,行政主体必须改变或撤销该行为。
根据您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法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就是指其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内。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法释是对于行政复议时效的规定。 是对有关部门“作为”伤害当事人的时效规定。 对于“不作为”的时效,另有司法解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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