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2.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法律依据: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七条 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 (一)计息期间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预缴)税款入库之日止。 (二)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实行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 (三)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 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 (一)项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经税务机关调查,其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必须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的,税务机关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适用本条第 (二)项规定。 (四)按照本条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惠政策。小微企业是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639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