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企业吸收合并后,债券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相应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 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依法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协议。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其他偿还方式。 二、公司合并债务的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