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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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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并加强舆论监督。 法律援助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是经济困难,即是低保户、贫困户及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公民。 二是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民事案件包括下事项: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七)农民工请求工伤赔偿的;(八)请求维护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九)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十)请求维护因家庭暴力导致家庭婚姻纠纷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十一)与公民基本生存条件密切相关且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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