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首先更正一下,您问的应该是聊天记录可否作为“证据”,而非可否作为“条件”。 2、可否理解为配偶有出轨的嫌疑?聊天记录可证明的内容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证据需要实名时,聊天记录可以证明第三方的身份,聊天记录的内容可以表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从而确定对方有过错。法院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一般有:(1)当事人承认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2)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3)实名认证可以核实真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在损害事实发生时,无过错方应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能。聊天记录当证据需要实名,能够证实第三者的身份,并且聊天记录的内容能表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才能认定对方有过错。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1)客观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关联性。即证据与待证事实有内在的联系,并能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一部。网络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比如为了证明男(女)方有外遇、与第三者同居、重婚、赌博恶习等等,在聊天记录中应有文字体现,从而达到相应的证明目的。 (3)合法性。就是证据必须具有实体法所规定的特定形式,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如果是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一般要想得到法院的认可,须经公证机关作相应公证。当然基于稳妥考虑,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收集,网络聊天证据的合法性问题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被人民法院采信的焦点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