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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建设者所有。 2、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
1、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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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建设者所有。 2、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为此,耕地是不能改变其用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我市出台《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同时帮助农民增收,提高水产品质量: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的,经审查后;流水养殖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工程化稻田养殖达到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来源养鱼超50亩政府每亩补助千元,以上是咨询一下承包农村土地养鱼有什么补助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咨询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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