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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标准(5到10级)五级伤残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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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整体而言,交通事故中的伤残赔偿金不可能是统一的,我们也给大家非常详细的解释了一下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等拿到伤残鉴定报告后,本人还得到当地的政府部门去了解一下居民人均收入状况,才能计算出来赔偿标准。
一、一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二)、头面部损伤致:1、双侧眼球缺失;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七)、肢体损伤致: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2、完全性失语;3、双眼盲目5级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3、双眼盲目5级;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5、全面部瘢痕形成。(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七)、肢体损伤致: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交通事故的鉴定需在程序的操作上需要积极的准备有关的资料,一旦自己的条件符合就可以有效的处理,此类问题的处置自己需要耐心的等待,如果自己的事情涉及的利益方较多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解决存在纠纷,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多加注意有关的情况。
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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