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己平常多留发票,让公司员工也一起协助留消费发票,这些后期都可以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本月盈利,但是总的亏损,本月不用缴税。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扣除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纳税调整项目之后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两个都是属于财产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属于收益性,对于收益类税种,有收益征收,没有不征。亏损只是相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没有关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当年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是否发生全部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例如,某企业在2000年取得了收入200万元,但1994年发生了亏损20万元,1995年亏损10万元,1996年盈利1万元,1997、98、99年共亏损45万元,则2000年的收入可弥补1995、96、97、98、99这五年发生的且没有被其他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即使1996年盈利弥补年限不得顺延。无论在纳税年度亏损与否,纳税人都应填制《弥补亏损明细表》反映以前年度亏损在本年度弥补情况,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明细表与主表及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2人已浏览
1,576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