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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诉讼即诉讼保全担保,为司法类担保。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
一、诉讼保全担保原则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向委托方收取担保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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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最新诉讼保全担保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担保公司以出具担保书形式为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审查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机构开展诉讼担保业务的管理办法》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信用担保公司为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暂行规定》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广州诉讼保全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根据国务院公布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所需交纳的费用分为三档:一是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按件计收,每件交30元;二是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计算交纳;三是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就一个案件来说,当事人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顺便说明一下,上述收取的费用是分段计算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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