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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苏高法审委(2009)8号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
(1)《》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提出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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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申请复核只需要以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的书面复核申请即可,住院一般不会影响,可以考虑委托代理人代为提起。第二:即使没有提起复核,在民事陪产诉讼中如果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误,可要求法院不予采纳。
没有超过时效,完全可以主张工伤待遇。其依为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四条明确规定:“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您的工伤鉴定已经超过了时效。您应该在一年内申请鉴定,您只能与公司进行协商,这种情况建议您聘请律师介入,有可能会通过提出中止、中断事由或者专业的谈判为您争取,但是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您不论遇到任何事情,都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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