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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需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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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如果再婚的话,再婚之前应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改为“离异”。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1、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时,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需要查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后才能办理。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4、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一,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第二,当事人在离婚后又再婚的,原则上有权利将自己的户口以投靠的方式进行迁移。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当地或者迁入地的户籍政策。第三,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办理户籍迁移的具体办法,没有相关细化规定。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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