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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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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10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担8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的,承担60%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的,承担40%赔偿责任;(五)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的,承担10%赔偿责任;(六)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的,承担5项责任%赔偿责任。
1.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事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的赔偿比例为100%,承担主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为70%,同等责任的为50%,不过,目前国家实施机动车强制保险,假如一方是非机动车的,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机动车先承担全部的赔偿,超过部分,才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多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比例。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2013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据的是2012年四川省的标准1、2012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307元。2、2012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001元。 如果是双方协商,死者在公司经营方面的损失有可能得到补偿,以对方同意为前提,但如果上升至法院诉讼,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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