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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合户口需要把一方的户口迁到另一方的户口本上。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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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合户口需要把一方的户口迁到另一方的户口本上。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两人同时到民政部门凭结婚证和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户口薄办理。你没有户口薄,那么您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登记;您如果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登记。
准生证办理流程:步骤一: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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