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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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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奉化交的公积金能在宁波买房的,但是要符合购房所在地宁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才可以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暂未全国统一实施。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宁波公积金贷款首付如下 一、可审报的银行:建行市分行、中行海曙支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交行海曙支行、农行市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二、借款人条件: 1、借款人户口不限,但外地户口需有合法的本市居留证(如暂住证等) 2、做共有产权,借款人需直系成员(父子、母子、父女、母女)。户口不在同一处,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父子、母子、父女或母女证明。 3、借款人需在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4、、借款人所购房屋在宁波市五大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5、至申请日借款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连续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 6、新成立的单位,因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未参加公积金年度验审,该单位的借款人在申贷日前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合并已连续缴存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 7、夫妻双方一方在大市范围内(仅限本市行政区域以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三、贷款成数: 1.第一套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40%(含),贷款成数最高为60%。第三套暂不受理。 2.上述房产价值不含装修价,契税价与成交价取低者。 3.组合贷款与上面要求同步 4、借款人的套数认定为:x纯公积金认房不认贷,组合贷款认房认贷 四、贷款限额:公积金最高不超过80万
一般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有以下三种途径:1.每年建设银行下发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存单上的职工账号就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2.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索要3.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宁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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