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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叫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可以的,但要经公司全体股东大会通过和形成决议后并在工商局进行申请变更登记后才可以实施,否则无效;2.变更新...
下面为大家解答公司变更股东工商登记: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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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中,关于公司出资的情况有些事情不清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出资不可能完全是技术出资,货币出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30%。如果你们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构成情况,就是你们四人的技术入股加上两位境外人士投入的资金,那么你们公司的股东就应该是你们四人,两位境外人士是隐名股东,其股份根据你们之间签的股东协议,应由你们四人代为持有,他们本身不能作为公司的股东。《公司法》未规定隐名股东,从实践情况中看,法院一般也不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因此,如果你们四人想解散公司,应该说是合法的。但不知道你们和两位境外人士签的股东协议中有没有要解散公司需要经过他们同意的条款。如果有类似条款,或者他们认为你们解散公司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到时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这点还请你们注意。
如果你确实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话,你可以用你的其他个人财产进行赔偿,或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用转让款来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也可以起诉你要求赔偿损失。而其他股东不能直接开除你的股东资格,同样不能直接用股份冲抵损失。因为,公司的资本必须恒定,而公司收购股东股权也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其他股东的以上行为与法律相违背,属无效行为。所以,你现在还是公司的股东。我认为,你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客观存在,可以用其他财产赔偿保留股东资格的方式,或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与其他股东协商处理此事更为妥当。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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