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一)借据注明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二)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当事人协商确定明确的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在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具体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1、未结婚的给付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对方拒不返还时开始起算时间。 2、已结婚又离婚的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起算。
当权利人向司法机关主张权利时,如果司法机关不立案,诉讼时效将中断,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自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从刑事判决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