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
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而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在刑事诉讼中,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而拘传是强制措施,有强制性,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对他们适用拘传。 其实你想一下也就明白了,传唤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所有犯罪嫌疑人还有被告人都先用传唤再拘传,他们逃跑的可能性的有多大,怎么还能保障诉讼进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