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罪犯在公安侦查阶段或检察官审查起诉阶段能否缓期执行,在后期法院审理阶段,部分案件可以缓期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犯,被告人可以接受审查:(1)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追加刑罚(2)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接受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的;(3)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立,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接受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的;(4)拘留期满,案件未结束,需要接受审查。《刑法》第72条【适用条件】对于被拘留、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布缓期执行,其中未满18岁的人,怀孕的女性和已满75岁的人,应该宣布缓期执行:(1)犯罪情节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布缓期执行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的不良影响。宣布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进入场所,与特定人接触。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判了附加刑,附加刑还要执行。
取保候审后能否判缓刑并不是绝对的,而是要看犯罪情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时符合轻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当事人能申请取保候审,与是否被人民法院定罪处罚没有关系,即使当事人已经被取保候审,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仍然有权行使审判权,对当事人进行定罪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414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