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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由哪些人组成

2021-12-21
是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小组的成员。清算小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择。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小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由雇主自行承担。为确保强制清算的顺利进行,除上述社会中介机构独立组成的清算小组外,其他清算小组成员的数量应为3人以上。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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