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三是从要素驱动...
从校内的维度来看,国家下决心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从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是企业管理者对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承诺,是企业经营总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方针的基本要求应包括供方的组织目标和顾客的期望和需求,也是供方质量行为的准则。一般包括:产品设计质量、同供应厂商关系、质量活动的要求、售后服务、制造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检验的要求、关于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质量方针的基本要求应包括供方的组织目标和顾客的期望和需求,也是供方质量行为的准则。注1:通常质量方针与组织的总方针相一致并为制定质量目标提供框架。注2:本标准中提出的质量管理原则可以作为制定质量方针的基础。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归一方,或者双方轮流抚养,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八岁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自身的意见。两岁到八岁的孩子,则依照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学历、子女抚养现状、是否绝育、是否有家暴、赌博等情况综合判定抚养权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为了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全国总工会制定了(《性别平等工作指导手册》),旨在促进用人单位落实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制度和机制,为工会组织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和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帮助和指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2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1,204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