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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补办一份。你还有什么其他的权益需要维护的吗?你们离婚是否有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呢?你们是否需要立定离婚协议书呢...
办完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丢失的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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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由双方当事人一起就双方共有财产分割分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形成的书面协议,需要双方在一起书写一份草稿。然后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的离婚协议草稿,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领取民政部门专门印制的离婚协议表格一式三份,把两位的离婚协议手写在表格中,双方签字按手印,两位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民政部门存档一份。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那一刻起就合法生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不需要补办。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所需的程序: 写作时应有双方身份证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探视、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经法院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后,将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带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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