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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讨要交通事故损失费用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财产损失三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1,交通事故应当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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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但是要是你对事故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最好根据复议后的责任认定判断你的赔偿比例,赔偿的内容包括对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如果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可以请交警部门协助,找保险公司办理医药费垫付手续,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付或者肇事方拒绝赔付,或是肇事方无赔付能力,那么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对受害方履行赔偿义务。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新疆阿拉尔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有没有做过车辆类型鉴定,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你不可以再向对方索赔。我国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知,在你已向保险公司全额索赔之后,保险公司就代位行使了你对肇事者的索赔权利。所以,你不能再向对方索赔。不过,如果你不是向保险公司全额索赔的话,你仍可以就没有取得赔偿的部分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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