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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需要夫妻双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公证处: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2、子女户籍证明;3、起草离婚协议书;4、...
离婚财产分割举证一般是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进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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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那么就要认定好房子是属于谁的,谁来归还的贷款,这样才可以使用更合适的方式计算出增值的部份,所以,房产的分割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在处理的时候协商好,才能不会引起纠纷。
1、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那么就要认定好房子是属于谁的,谁来归还的贷款,这样才可以使用更合适的方式计算出增值的部份,所以,房产的分割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在处理的时候协商好,才能不会引起纠纷。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一)申请。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需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三)审查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四)出具公证书其实,签完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以后,最重要的事情是及时的办理离婚证,因为双方不领离婚证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办理公证的时候也会要求双方提供离婚证。尽快执行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才是最有利的。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二、夫妻财产公证要去哪里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三、夫妻财产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夫妻签订的财产协议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很多人以为夫妻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夫妻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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