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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
1、有遗嘱的,继承遗产时先依照遗嘱继承,因此女儿没有继承权。 2、老人立下的遗嘱指定房子继承人是孙子姓名,并有两个没有亲属关系的见证人,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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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您所述的情况应该是法律上规定的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所以如果儿子死亡,那么他的子女是可以代替他继承其应得的份额的。所以您的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你的情况,可以由死者 第一序列继承人,选取一位子女继承,继承完毕之后,在有继承人住房赠与过户给孙子。《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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