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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聘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
离婚后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聘礼: (1)双方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支付聘礼,造成生活困难的。 如不符合上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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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需要注意第二种情况返还彩礼的,已经消耗了的部分不予返还。
离婚后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聘礼: (1)双方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支付聘礼,造成生活困难的。 如不符合上述情形,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尽管符合返还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彩礼将如数返还。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金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双方经济状况、聘礼金额、过错等情况确定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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