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归工商注册窗口办理!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出质人持股证明;(三)股权质押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提供记载出质人姓名、姓名及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3、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指定代理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应当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3、记载出质人姓名、姓名及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4、股权质押合同;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质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答: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727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