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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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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应当自被拘留之日起60日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虽然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但行政拘留不能要求听证。听证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会前七天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一两人代理;(六)举行听证会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制作笔录;记录应在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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