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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向终审人民法院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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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而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诉讼离婚必须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而在离婚的时候也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若不是必须诉讼的话,则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 5、中级法院决定提审的案件。
刑事案件经过二审终审。对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因此,建议你还是先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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