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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

2021-04-22
(一)《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为保护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受过重负担,《民法通则》又从三个方面对这一责任进行限制和补救:1、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2、被监护人有财产的,先从其财产中支付,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3、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民法通则》作出这样的规定,兼顾了被监护人、监护人、受害人三者利益,是公平合理的。(二)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怎么办,监护人有哪些责任?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共同致人损害的情况下,除涉及被监护人、监护人、受害人三者利益关系外,还涉及到多个监护人、被监护人之间的利益关系。1、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情形:可不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共同致损行为作为共同侵权行为对待,该监护人不对其他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而仅对自己所监护的人的侵权部份负责。2、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又有较多财产的情形:可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共同致损作为共同侵权处理,承担连带责任。3、监护人未尽职责,被监护人又无财产或财产较少的情形:原则上不作为共同侵权处理,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根据监护人过错程度,可以加大其承担责任的份额。因为监护责任本身就是一种替代责任或加重责任,如果再让其承担连带责任,则会重上加重。对于监护人来说,如果自己成为了被告肯定是自己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孩子的利益,有关的部门会依据有关的刑事条例进行一定的判罚,从而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监护人的行为规范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86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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