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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不当得利的差别在于是否有法律上的理由。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依据。比如赠与的合同,收据,双方签名;如没有明示赠与书面文书的情况下,也应当有...
获利无法律上的原因。也可说获利没有合法依据,包含自始无原因和嗣后无原因两类情形。在市场经济中,“法律上的原因”至少应包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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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与《反法》在保护的理念上存在一定差异。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商标权属于私权。2001年修改后的《商标法》具有明显的私法特征,偏重于保护私权。《商标法》从维护商标权利人的权益出发,进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而《反法》则偏重于保护公共权利,从维护整个经济社会秩序出发,实现市场秩序的公平竞争,从而达到对经济社会中个体的各项经济权益的保护。二者保护理念的差异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中就是《商标法》多从“行”的角度讲述商标权利人的权利是什么,权利人拥有哪些权利,权利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即从正面明确了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内容;而《反法》则是从“禁”的角度规定和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多从反面规定市场竞争主体不应该有哪些行为,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例如整个《反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中都是这么规定的),而且保护范围还较《商标法》有所扩大(《反法》第五条第(二)项),《反法》对这些行为的调整,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权利的作用。
事情没有办成,应当扣除办事必要费用退返好处费,否则构成不当得利或欺诈嫌疑。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自己获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失。比如一人丢失财物,另一人拾得,前者受损,后者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人不得无合法根据地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损害,因此,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到的利益。因此,不当得利为债的发生原因,基于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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