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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是可以工作的,在法律上面没有特别的规定。 2、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
1、应该是可以工作的,在法律上面没有特别的规定。 2、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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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期间停发工资(含各类津补贴、奖金,下同),改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 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 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 若按此办法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放。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受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补发。
1、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可以参加工作,但是参加工作有地区限制,一般只能在所居住的市、县。因为按照规定,取保后司法机关需要传唤时要随叫随到,并且离开住所地需要申请报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作为取保候审的申请人,他们必然要与相应的公安司法机关发生法律上的联系,产生相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同样应当是取保候审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人理应成为取保候审法律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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