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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33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2] 1.责令限期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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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是否可以进慈宁宫行政复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属于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需经权利人同意后方可公开。所以你提出的公开行政复议证据材料的申请,是否能够得到公开,要看相关证据材料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范围。
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由此可知,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若发现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这里的“改变”包括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行政复议中止阶段被申请人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除了申请人依法撤回复议申请外,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即行政复议机关仍可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
你问的我水利行政复议信息表应该公开的如下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水利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流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水利相关统计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水利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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