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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没领结婚证,双方想分开,不是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不叫离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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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因此,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辟谣】 离婚财产必须均分? 真相:不是 解析: 离婚财产不一定必须均分,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婚后个人财产归个人支配,可以不必分割。如果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对方无法举证,或者是一方有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3、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没领结婚证,双方想分开,不是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不叫离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首先,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而一起生活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当事人在同居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如果当事人在同居期间使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不动产的,可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另外,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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