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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
债务公证需要以下材料:(一)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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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对于房产赠与公证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证明房产赠与人单方制定的赠与书的真实、合法;另一种是证明赠与双方达成协议的真实、合法。且第一种方式居多,其理由是:赠与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受赠人接受、利用房产的行为即视为接受赠与,房产赠与合同就成立,而无须再做其他意思表示,故房产赠与公证只要证明房产赠与人单方制成的赠与书真实、合法即可。
CDO是以抵押债务信用为基础,基于各种资产证券化技术,对债券、贷款等资产进行结构重组,重新分割投资回报和风险,以满足不同投资者需要的创新性衍生证券产品。CDO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较高,可以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以及增加投资收益,增强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效率和分散不确定风险。CDO因结构和资产而异,但基本原理是一样的。通常创始银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集群组,然后转给特殊目的实体(SPE),进行资产包装及分割,以私募或公开发行方式卖出固定收益证券或受益凭证。CDO的发行者通常是投资银行,在CDO发行时赚取佣金,在CDO存续期间赚取管理费。 CDO的产生扩大了债券市场容量,为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信用风险转移的功能,增加了信贷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有助于提高价格发现的质量,更充分地发挥信贷市场的资金融通功能。同时,CDO如同其它结构性金融产品一样具有风险,尤其是违约风险,即CDO资产组合发生违约事件的信用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即显示了CDO给市场带来的潜在风险。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在一般的经济活动中,合同双方一般都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这种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为此,债权人在协商还债的过程中,应先争取办理文书公证,并在公征的文书中明确所欠债务金额、偿还债务时限,抵押担保的财物或担保人、计息办法等事项。这样,债务偿还期限到后,对方当事人如不履行义务,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不必再经过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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