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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长春市的征地补偿如下: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征地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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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吉国土资耕函〔2012〕1039号文件批准,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镇丰产村集体土地40.3463公顷,其中:旱田26.6865公顷,农村道路0.0611公顷,河流水面1.8978公顷,农村宅基地11.7009公顷。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长春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10〕8号执行。支付对象为:本次征地需要补偿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村民体表大会,确定的被补偿人员。支付方式:以转帐方式支付。三、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拆迁部门踏查数据为准,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参照《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补偿管理暂行办法》长净管〔2012〕5号执行。四、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向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递交。五、被征收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超过总人数一半以上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净月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六、本公告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此公告二○一三年四月三日以上内容为长春市为规范补偿标准而发布的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也是为了补偿损失,但是也要遵循法律条文的规定,任何补偿都是有标准的,您可以参照标准,看看自己符合哪一项,再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补偿。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和征地补偿有关的法律条文,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土地时,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3.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4.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5.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法规给予补偿。 6.建设项目占用菜地的,新菜地建设基金按照3.5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占用其它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照2.0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 7.土地征收前,市政府向被征地单位发出拟征地通知书后,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抢种、抢栽、抢建的农作物、树木和设施,不予补偿。
征地补偿款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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