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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不构成轻伤,可以报警。对方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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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你的情况有以下疑点: 第一,你是否和你的朋友约好了一起去李某家伤害李某。 第二,你没打李某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朋友的口供是不是说你打了。 如果你和你的朋友约好到李某家收拾他,那么你就是共犯,充其量你是从犯。 如果你和你的朋友没有约好伤害李某,那么你很可能不构成犯罪。 我们不知道你是不是累犯,也不知道你你们对李某是否做出积极的赔偿了, 因此不敢断定你是否会被判刑。 另外,你们的伤害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随时可以协商解决。
1、先通过警方,申请伤情鉴定。至于案件事实,你就实话实说即可。2、如果构成轻微伤,对方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对方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4、至于你们的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关于你所问的被打了报警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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