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不利于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不利于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小孩的法院在判决时会考量以下因素: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文化水平;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判归一方后孩子生活环境的改变;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子女的一方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对于八周岁的孩子,在处理抚养权的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女方争取抚养权对于子女方面有利的因素有以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生活;已作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因此,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还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