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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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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证据重要:维权前先把证据手机完整,比如存在价格欺诈的先查好商品的历史价格,如何查询历史价格请自己搜索。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消费者在国际上的保护。
我国《保护法》虽未直接明确消费者的定义,但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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